1、在教學中,當學生學完了一套理論性似乎相當濃厚,且迥異於他往昔所學的教材之後,若能再把他領回具體的應用層面,會頗有助益。2這就是我們今天所要做的。3我們不再說一大堆高超的、普世性的觀念,而是著重在你的益處上。
2、 你對生命的要求並不高,反而低得可憐。2當你讓自己的心靈陷於身體的掛慮、購買的物品,以及世界所重視的名位上,你其實是在自尋煩惱,而非追尋幸福。3本課程並無意奪走你所擁有的那一點點東西,它也不想用烏托邦的觀念來取代這世界所帶給你的滿足。4世上並沒有滿足的可能。
3、 今天,我們要提出一些真正的評判標準,來評估一下你心目中想要的一切。2除非它們符合這些健全而可靠的條件,否則就不值得你去追求,因為它們會被更豐富的賜予所取代。3抉擇的法則,不是你所能制定的,同理,你也無法造出可供選擇的物件。4你所能做的,只是選擇;真的,你不能不選擇。5但若懂得選擇所據的法則,以及可供選擇的幾種可能性,你才算是明智的。
4、 我們已經強調過,不論外表上看起來有多少可能的選擇,實際上只有兩種。2範圍已定,我們無從更改。3如果給你無限的選擇,那才是最慳吝之舉,因你得在有限的時間內一一加以考慮,而延誤了你的最後抉擇,使你必無機會看清那必然得作的那個選擇。
5、 另一個仁慈且相關的法則即是:你的抉擇必然帶來不容妥協的結果。2它不可能只給你一點這個或那個,因為沒有中間地帶。3你所作的每個選擇,不是帶給你一切,就是虛無。4因此,你若能由這些測試學會分辨一切與虛無之間的不同,你便會作出較好的選擇。
6、第一,你若選擇一個無法永存的東西,你所選擇的就毫無價值。2暫時的價值,沒有任何價值。3時間絕對無法奪走真正的價值。4凡是會枯萎消逝的,就未曾存在過,選擇它的人不會獲得任何好處。5他只是被自以為喜歡的一個虛無表相被欺騙了。
7、 其次,你若想由別人那裏奪走任何東西,你就會喪失一切。2這是因為你一旦否定了他對一切的權利,無異於否定了你自己的權利。3於是,你就認不出自己真正擁有之物,否定它們的存在。4凡是企圖奪取之人,已被幻覺所蒙蔽,以為損失能帶給人利益。5然而,損失只會帶來損失,僅此而已。
8、 你下一個該反省的,是其他論點的根基。2為什麼你所作的選擇那麼重要?3是什麼東西吸引了你的心靈?4它的目的何在?5這是最容易受到蒙蔽之處。6因小我認不出它所要的是什麼。7即使它看到了真相,也不會說出來的,因為它必須守住那個光圈,使它的目標不受汙損,如此,它在你眼中才能保持那種“純潔無罪”。
9、 然而,它的那層障眼物只是虛有其表,只騙得了那些甘心受騙的人。2它的目標在有心人的眼裏昭然若揭。3這是一切雙重的欺騙,因為受騙的人看不出自己不可能從中獲益。4他會相信自己已完成了小我暗地裏的目標。
10、不論他如何緊盯著這光圈不放,一定看得見它汙損的邊緣以及暗淡的核心。2那些產生不了任何作用的錯誤,在他的眼中卻成了罪過,因為他把那個污點看成他自己的,把那個黑暗視為自己內在毫無價值的標誌。3有意死守著小我的目標,並為它效命的人,根據他嚮導的法令,他犯的不只是錯誤。4這個嚮導告訴他,相信罪只是些過錯,是錯誤的;果真如此,那麼,誰又該為他的罪受苦呢?
11、現在,我們來談談衡量選擇的標準,這是最難令人相信的,因為原本顯而易見的,已因層層的蒙蔽而模糊不清了。2你若對自己的選擇懷有罪咎,就表示你已讓小我的目標橫梗於真正的選擇之間了。3結果,你無法明白,其實只有兩種選擇;而你自以為已選之物看起來如此可怕、危險,不可能是虛無;實際上,它就是如此。
12、一切萬物不是有價值就是無價值,不是很值得就是不值得追求,不是令人嚮往就是完全不值得你費功夫去爭取。2正因如此,選擇是一件極其容易的事。3複雜性只不過是障眼的煙幕罷了,它隱藏了一個最簡單的事實;沒有一個決定是很難做的。4懂了這一點,對你有何益處?5絕對不只讓你毫無痛苦、輕而易舉地作決定而已。
13、突出雙手,打出你的心,一無所有地前來,尋求所有的一切,並擁為已有,這樣就能抵達天堂。2我們今天就要試著抵達此境,放下所有的自欺,真心誠意地只珍惜真實而有價值的一切。3我們要作兩次較長的練習,各十五分鐘,開始時,這樣說:
4我不再重視毫無價值之物了,只願追求有價值的一切,因為唯有這個才是我想要找的。
14、然後就領受那恩賜吧!它等著每一個人毫無掛礙地來到天堂門前,天堂之門會為他應聲而開。2只要你一開始肩起無謂的重擔,或是認定自己正面面臨某些困難的決定時,記得立刻用這簡單的觀念去應對:
3我不再重視毫無價值之物,因為有價值的一切才屬我所有。
